(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提问】
家庭名下第二套房,能不能申请商转公业务?
【回答】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28日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3〕6号),规定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省直中心及铁路中心参照执行。
因此,7月10日后,职工家庭二套房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如有政策调整,中心将及时对外发布,敬请关注。
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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